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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府办发〔2016〕61号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于都县推进品牌战略五年规划
(2016—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于都县推进品牌战略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8月29日
于都县推进品牌战略五年规划
(2016-2020年)实施意见
为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全县深入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品牌在促进我县深入实施“主攻工业、三年翻番”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打好“六大攻坚战”,特制定我县推进品牌战略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县“一群三主五新”产业布局和农业特色产业,以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主体自觉、产业带动、政策扶持、合力推进”为原则,以完善品牌创建、管理、服务、保护体系为重点,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品牌发展机制,大力加强品牌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努力推进品牌战略与产业集群发展深度融合,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增强企业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管理和营销水平,引导企业做好品牌的注册、推荐、使用宣传和保护工作,精心经营品牌,积极打造知名品牌。
(二)产业带动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帮扶举措,支持优势企业、优势行业、优势产业争创赣州市知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
(三)科技创新原则。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品牌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政策扶持原则。实施激励政策,对获得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扶持,激发广大企业和全民推进品牌战略实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合力推进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争创、社会支持参与的格局,大力推进全县的品牌建设。
三、规划目标
用五年的时间,使全县企业品牌意识普遍增强,争创品牌的热情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品牌发展环境,品牌企业规模得到进一步优化,注册申报总量、行业分布、运作能力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建立较为完善的品牌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商标、品牌产品、品牌产业,使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充分发挥品牌的聚集、辐射、引领作用,建立以品牌为主导的品牌经济模式。具体目标如下:
(一)商标注册量大幅增加,各类别商标均衡发展。逐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重点行业集中注册一批商标。每年新申请注册商标200件以上,到2020年,全县商标申请注册总量比2015年增长52.9%,新增1000个以上,申请注册商标总量达到3000个以上。其中商品商标2200件、服务商标800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达到5件(其中地理标志4件),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拥有量比例达到10%以上(2015年为5.54%)。
(二)重点培育发展高知名度品牌快速增长,经济贡献率显著提升。到2020年,全县驰名商标新增2件,江西省著名商标在现有18件的基础上新增30件,江西省名牌产品新增5件,赣州市知名商标在现有23件的基础上新增40件。
(三)品牌培育基地初具规模,优势品牌集群逐步形成。到2020年,建成服装、绿色照明、机械电子、轻纺食品等县级品牌培育基地,形成优势产业品牌集群。
四、培育重点
培育、扶持和争创赣州市知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工作是全县推进品牌战略重中之重的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地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具有竞争潜力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和梳理排队。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全县创建品牌的梯队,加大帮扶力度,实现品牌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一)围绕重点抓扶持,结合实际抓创建。
1、着重围绕优势产业集群扶持,即围绕“一群三主五新”等具有一定优势的产业,积极进行培育、扶持和推荐,做好我县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创建驰名商标的培育工作。
2、着重围绕工业企业扶持,重点在工业园区培育发展品牌产品,引导企业把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企业管理,作为创名牌的重要基础工作和根本途径。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现代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质量改进激励机制,积极打造名牌产品。
3、着重围绕农业产业扶持,以果业、农副产品等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农产品,积极推进农副产品商标的使用和注册,加快特色农产品商标或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步伐,重点做好岭背大盒柿、峡山道菜、于都酱油、于都珍珠粉、于都绿茶、于都凫鸭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工作。
(二)把江西省名牌产品、江西省著名商标、赣州市知名商标认定作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后备资源储备。
1、加大江西省名牌产品、江西省著名商标、赣州市知名商标推荐认定工作的力度。围绕区域品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争创江西省名牌产品、江西省著名商标、赣州市知名商标。
2、要积极引导企业做好争创工作。市监部门要帮助和指导企业加强品牌的使用和管理,加快品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完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品牌使用证据、经济指标证据、产品质量证据、用户情况反馈和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扶持政策
(一)贯彻落实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及省名牌产品有关奖励政策。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国家工商总局当年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以及省、市新认定的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由县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励;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认定的江西省名牌产品,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三年一认定,延续认定的奖励折半,商标转让奖励折半。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品牌创建工作。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以及重点行业发展,积极扶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以及行业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的申报人,由县政府每件以奖代补10万元。对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注册成功后每件以奖代补2万元。
(三)对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实施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由县工信、科技、财政等部门给予优先扶持。
(四)对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金融机构要在金融信贷上给予支持,开展以商标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信贷服务。
(五)对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政府采购部门要优先采购其商品和服务。
(六)县人保部门要组织品牌知识和品牌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品牌专业人才库,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品牌专业人才队伍。
(七)宣传部门要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品牌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对品牌侵权和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品牌、爱护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氛围。
(八)市监部门要组织制定好创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及名牌产品的发展计划,实行重点帮扶责任人制度和帮扶联系督办制度。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品牌战略规划的稳步推进,县政府成立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实施品牌战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市监局、宣传部、文广局、公安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营企业管理局、农粮局、林业局、果茶局、民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气象局、县志办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市监局,市监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县市监局:积极引导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申请商标注册,加大对品牌创建的宣传力度,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培育及名牌产品推荐工作。指导企业以创品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引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做大做强企业,服务经济发展。
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实施品牌战略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品牌对外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县财政局: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及时落实奖励政策。
县民企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针对行业特点,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实力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
县工信局:做好品牌企业发展的项目支持;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做好行业品牌发展规划指导工作,帮助和支持招商企业开展品牌申报等工作。
县商务局:对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的进出口业务予以简化审批程序,做好境外商标注册的帮扶工作。
县农粮局、林业局、果茶局:做好农业、林业、果业等特色产业品牌发展的规划、培育和推荐工作,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和帮扶指导工作。
县民政局、气象局、县志办:协助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相关资料采集以及出证工作。
县国税局、地税局:做好品牌主体单位税收征收帮扶指导和品牌发展的项目支持工作,支持企业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及省名牌产品。
县公安局:协助做好实施品牌战略进程中的维权工作,严厉打击品牌侵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当地产品品牌推介以及地标申报工作,并做好相关产业规划布局。
七、推进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商标量和质的同步发展
1、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品牌在发展县域经济和扩大地方知名度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宣传商标法律和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的推动作用;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从设立专栏、开辟专刊,宣传推进品牌战略的重大意义入手,努力营造政府培育商标,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市场推崇品牌,社会热爱品牌的良好氛围。
2、市监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品牌战略,发挥品牌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使全县的品牌数量和品牌质量有较大突破。
3、继续加大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指导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力度。市监部门要会同农业、果业等部门,指导开展农产品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工作。积极支持农业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利用商标优势,发展“公司+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扶持一批具有高知名度的农特产品商标。
4、将实施品牌战略与实施商标注册“走出去”战略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创建国际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市监、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侵犯商标权,特别是侵犯驰名、著名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附件:于都县品牌战略五年(2016—2020年)规划工作计划安排表
附件:
于都县品牌战略五年(2016-2020年)规划工作计划安排表
计划完成数
年 度 | 申请商标注册 (件) | 驰名商标 (件) | 著名商标 (件) | 省名牌产品 (件) | 知名商标 (件) | 地理商标、集体商标 (件) |
2016 | 200 | ╱ | 6 | 1 | 8 | 1 |
2017 | 200 | ╱ | 6 | 1 | 8 | 1 |
2018 | 200 | 1 | 6 | 1 | 8 | 1 |
2019 | 200 | ╱ | 6 | 1 | 8 | 1 |
2020 | 200 | 1 | 6 | 1 | 8 | 1 |
总计 | 1000 | 2 | 30 | 5 | 40 | 5 |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陈 鸿 2016年8月30日印发